他彻底丧失了兴趣,摆了摆手,让管家吩咐司机,带邬欲雪去沈家。
坐在车上,邬欲雪侧过脸看向窗外,一想到刚才邬景然口中沈聿凛的病,脸色就愈发地古怪。
等到了地方,司机可能是受了邬景然的命令,邬欲雪刚下车,他就开着车扬长而去,丝毫没有给邬欲雪反悔的机会。
沈聿凛依旧像以前一样,一个人住在这座偏远郊外的庄园里。
这里人烟稀少,极为偏僻,就算是有钱喜静的富豪,也不会选择住在这里。
无他,实在是太安静了。
举目四周,目之所及看不到一个活人的影子。
像极了恐怖电影里闹鬼的庄园别墅,亦或是西幻故事里,吸血鬼住的阴森古堡。
更何况,从邬欲雪下车到现在,连一个管家模样的人都没有出现。
他深吸一口气,拉开漆黑锻铁大门,自顾自走了进去。
庄园很大,大的邬欲雪不知道该往哪儿走,只能凭借少年时期曾在这里待过一段时间的依稀印象,找到一栋最像主宅的建筑物,朝那个方向走去。
一路上,依旧是死一般的沉寂。
不仅没有人,连鸟叫的声音都很少有。
邬欲雪忍不住蜷了蜷手指,心想,沈家人的怪癖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令人难以接受。
放眼整个权贵阶层,都找不出第二个来。
说起沈家,就不得不提起沈聿凛的父母。
沈聿凛的父母是纯粹的商业联姻,没有任何感情,生下沈聿凛后就各自分居,孩子交给专业团队带,各自忙自己的事业去了。
这两人的脾气相当古怪,只讲利益,不讲感情,凑到一起也算是合拍。
而且沈氏作为金融财团,背景深厚,在整个权贵圈子里都算是惹不起的存在,就算沈家父母再怎么不近人情,旁人也要给三分薄面。
有沈家父母这样的基因在,会生出沈聿凛那样的人也不算奇怪。
邬欲雪沉沉想着,不知不觉,走到了那栋建筑物的门口。
他正要敲门,背后冷不丁传来一道冷淡的声音,不带感情地吐出他的名字:“邬欲雪。”
……只有沈聿凛会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他。
邬欲雪不受控制地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面无表情地转过身,就看到站在他十米开外的沈聿凛。
未到十月,天气还时不时地炎热一阵,沈聿凛站在一棵枝叶葱郁的树下,大半身影被树冠投下的浓重阴翳所覆盖。
他穿的十分正式,黑色长尾燕尾服,白马甲、白领结,衬衫扣子严谨地扣到最顶上一颗,戴了长款的白色皮手套,全身上下几乎遮得严严实实,没有一寸皮肤裸露出来,不知道还以为随时要出席一场隆重的宴会。
但实际上,沈聿凛过往在宴会上露面的次数屈指可数。
他和整个沈家人一样,都很神秘,极少出席各种宴会。
虽然沈聿凛一直在圣西维尔学院的学生名单里,但就据邬欲雪所知,他从来没在学院上过一节课。
因为沈聿凛身上有沈家人的通病,他洁癖到了极端的程度,并且,无法忍受任何带有活物温度的东西。
邬欲雪少年时期,曾无数次认真怀疑过,沈家人是不是真的是什么,隐藏在现代社会里生存的吸血鬼家族。
后来发现,这一家子纯纯就是有病。
而且病得最严重的就是沈聿凛。
兴许是因为从一出生就被丢给专业团队培养,没有与父母亲密接触过,本就遗传了父母怪癖的沈聿凛,还患上了严重的渴肤症。
一个极端洁癖、厌恶活物近身的人,居然会有皮肤饥渴症。
第一次听到的时候,邬欲雪简直觉得荒谬到了怪诞的程度。
而更让他觉得离谱的是,沈聿凛的怪癖居然对他免疫。
——他是唯一能够缓解对方皮肤饥渴症的人。
当初,亓家还在摇摆不定,要不要和邬家定下婚约的时候,沈家私下里找到了邬家,抛来了橄榄枝。
报酬十分丰厚,只要邬家接下,前途不可限量,唯一的要求,就是要邬欲雪和沈聿凛订婚。
在天价合同的利诱下,邬父毫不犹豫地签署了条约,邬欲雪被打着提前培养感情的名号,送进沈聿凛家,单独和他待了三个月。
至于为什么只需要讨好沈聿凛,甚至连见都不需要见沈父沈母一面,是因为,是沈聿凛点名的要和他订婚。
沈家的权势已经到了不需通过联姻来获利的程度,所以比这更要紧的是,

